大家好!今天讓小編來大家介紹下關于把信用卡交給別人養卡犯法嗎(欠信用卡30萬死了要家人還嗎)的問題,以下是小編對此問題的歸納整理,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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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別人養信用卡違法嗎

法律分析:私人幫別人養卡犯法。養卡人在約定的周期內用現金替持卡人還清信用卡欠款,以此解除信用卡的還款期限并提取相應手續費。職業養卡人涉嫌詐騙罪、非法經營罪,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后經檢察院批準,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信用卡以卡養卡違法嗎
信用卡養卡行為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或者信用卡詐騙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_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三款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養卡行為是一種違法的活動,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構成犯罪。養卡是將信用卡透支后,交付一定的手續費,先由養卡人先墊付透支費用,在刷卡時用該信用卡支付虛假消費,一般情況下,以卡養卡的方式就是把幾張信用卡的還款日期錯開。
一、惡意透支的處罰如下:
1、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在公安機關立案前已償還全部透支款息;
2、情節顯著輕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
3、而對于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 、信用卡犯罪構成要件包括如下:
1、侵犯的客體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財產所有權;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騙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主體是一般主體,自然人可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
4、主觀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行為人主觀上還必須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目的。間接故意和過失犯罪不能構成本罪。
綜上所述,養卡行為是一種違法的活動,情節嚴重的還有可能構成犯罪。養卡是將信用卡透支后,交付一定的手續費,先由養卡人先墊付透支費用,在刷卡時用該信用卡支付虛假消費,一般情況下,以卡養卡的方式就是把幾張信用卡的還款日期錯開。而對于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信用卡養卡犯法嗎
信用卡養卡是犯法的。
養卡”行為是一種非法活動,甚至可能構成犯罪。養卡是指將信用卡透支后,在交付一定手續費后,由“養卡人”先墊付透支費用,在自備的POS機上用該信用卡刷卡虛假消費。一般情況下,以卡養卡的原理就是把幾張信用卡的還款日期錯開,日常消費用第一張信用卡,在還款期限之前,用第二張信用卡透支提現,還第一張信用卡的債,依此類推,數張信用卡輪換透支。
使用信用卡的利有:
1、應急消費:當個人資金周轉不開時,可以透支信用卡額度來消費。
2、享受優惠活動:持卡人刷卡可享受各種優惠折扣活動,可以節省生活開支。
3、抵扣積分:刷卡消費可累計信用卡積分,使用積分可以兌換積分商城的禮品。
4、積累個人信用:按時償還信用卡可以累積良好的個人信用,在銀行貸款時可以快速通過審核。
5、理財投資:信用卡刷卡消費后大都有不少于55天的免息期,持卡人可利用這段時間把手頭資金用于周轉或理財。
綜上所述,養卡行為是一種非法活動,甚至可能構成犯罪。“以卡養卡”的持卡人只是被眼前一筆取之即來的現金流所迷惑,卻忽略了隨之而來的循環利息以及因此而可能產生的滯納金罰息等,因為拖欠欠款而導致成為銀行信用黑名單的座上客,這樣持卡人得不償失,還面臨信用危機的風險,嚴重的涉嫌詐騙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
【信用卡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
【盜竊罪】盜竊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把信用卡交給別人養卡犯法嗎(欠信用卡30萬死了要家人還嗎)問題和相關問題的解答了,把信用卡交給別人養卡犯法嗎(欠信用卡30萬死了要家人還嗎)的問題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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